男子過馬路被撞 為何被認定負主責?
(通訊員 六公宣 記者 顧元森)3月12日晚7點左右,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機場派出所接到駕駛員王某報警,稱自己開車經(jīng)過一路口時,碰傷了一名男子。不過,民警最終認定傷者負事故主要責任,這是怎么回事呢?

△公共視頻截圖。警方提供
現(xiàn)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當晚民警到達事故現(xiàn)場,看到被撞男子李某正坐在斑馬線旁,表情痛苦,民警立即聯(lián)系120急救車,將其送往醫(yī)院救治。隨后,民警對駕駛員王某及車上4名乘客進行酒精測試,結果顯示5人均未飲酒。后來民警結合王某的口述及路口的公共視頻判斷,王某當時是正常駕駛,而李某則是闖紅燈走在斑馬線上,造成事故。
在醫(yī)院,民警詢問李某得知,當晚李某見馬路對面紅燈還有60秒,他左右觀望后,見雙向車道一時沒車經(jīng)過,抱著僥幸心理一路小跑過馬路??墒钱斔艿铰分虚g時,突然看到王某的車駛來,李某想加速跑過去,不料躲避不及,被車撞上。
目前,李某因腿部受傷,正住院治療。警方最終認定,此次事故李某負主要責任,駕駛員王某負次要責任。(文中人物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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