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蘇規(guī)范管理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
江蘇規(guī)范管理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
(記者 姚依依) 日前,省體育局印發(fā)《江蘇省青少年(幼兒)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(試行)》,就校外體育培訓問題進行規(guī)范管理。
根據辦法,申辦體育類校外培訓的機構,培訓場所要符合培訓的各項要求和安全規(guī)定,不得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危及人身安全。舉辦游泳、滑雪(高山滑雪、自由式滑雪、單板滑雪)、潛水、攀巖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校外培訓,培訓場所要經過縣級以上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,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培訓許可證。針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中必不可少的設施設備,辦法要求,所有培訓器材都要定期檢查維護,保證安全使用。
辦法規(guī)定,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(含教研人員)兼職,教練員應具有國家認可的??萍耙陨蠈W歷,具備與培訓項目相符的職業(yè)專業(yè)能力證明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培訓進度安排要協(xié)調一致,一次性收費(含充值、次卡等形式收費)不超過3個月或不超過60課時,并按規(guī)定開具發(fā)票。培訓時間不得和當?shù)刂行W校教學時間相沖突,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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